庚辰女 择日
四柱六神吉凶○甲 偏财 ○乙 正财 ●丙 七杀 ○丁 正官 ●戊 偏印 ○己 正印 ○庚 比肩 ○辛 劫财 ○壬 食神 ●癸 伤官
| 日支 | 吉凶 | 断语 | 日支 | 吉凶 | 断语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●子日 | 冲天嗣 冲胎元 | 正冲大凶偏冲亦忌 戊子正冲壬子真冲 | ◎午日 | 犯胎元 | 忌壬午日真胎元凶 |
| ○丑日 | 逢清吉 | ●未日 | 犯三杀 | 纵有贵人究之勿用 | |
| ●寅日 | 犯天狗 | 麟阳可制今亦少取 | ◎申日 | 冲夫宫 | 三合或六合吊化吉 |
| ○卯日 | 逢清吉 | ◎酉日 | 犯咸池 | 正官正印逢一可制 | |
| ◎辰日 | 犯三刑 犯流霞 | 自刑无贵则忌勿用 柱中如见酉刃则凶 | ●戌日 | 冲母腹 | 偏冲亦忌不可取用 |
| ◎巳日 | 冲夫星 犯杀翁 | 癸巳正冲余则可用 新娘进门时翁少避 | ●亥日 | 彭祖忌 | 男厄忌亥年贵人制化 女产忌亥年贵人制化 |
孤辰 寡宿巳 丑(全凶 全凶)
箭刃箭刃忌酉卯全(白虎 天狗 全凶)
白虎 天狗(吞胎逢)年 年
反目杀全(三 六 合 化 全凶)
夫星 死墓绝死 死 墓 绝/墓 死 卯 天嗣 墓 忌 辰全 绝 巳/绝 河上翁杀忌(忌:忌)
巳 酉 丑全 全
月 时 吉凶◎卯月绝房杀 ●卯时埋儿杀 ●戌时犯相冲 ◎戌时犯红艳
六、择日原理(释义)
本篇以庚辰命为体,纳音剑锋金,五行属金。嫁娶择日以女方本命为主、男方年命为辅,再参双方生辰四柱,取「命宫安吉、夫星得位、天嗣相生、胎元不冲」四项俱备之日为上吉。
四柱六神以比肩劫财为我辈同类、食神伤官为泄我之气、偏财正财为妻男、七杀正官为夫星、偏印正印为生扶。女命以夫星为核心,夫星得地不受冲克、又得生扶者,主婚姻顺遂;夫星休囚或受冲者,纵有吉日亦须斟酌。
日支宜忌以冲为首要:凡与胎元、命宫、男女宫、夫妻宫、天嗣、夫星相冲之日,虽有大吉月建亦不宜取;凡与贵人、三合、六合相合之日,虽有小煞亦可化用。此即「有制有化」之取舍原则。
七、表格字段对照(释义)
| 表格栏目 | 含义与取法 |
|---|---|
| 夫星 | 女命以正官为夫星,取日干支与庚辰命年干支的关系推得;夫星得禄于巳午、得位于亥卯者为得力 |
| 天嗣 | 指子息,以时柱与日支关系参看;天嗣为冲则忌,取与天嗣相合或三合之日 |
| 胎元 | 由年干支推得,为受孕之月命,最忌冲动;逢冲胎元之日,纵吉亦不取 |
| 命宫 / 男女宫 / 夫妻宫 | 由年支与月支起宫位,为命宫之关键位;冲其中任一宫位,主该宫所主之事有阻 |
| 四柱六神 | 以日干为我,配合庚命年干,列出比肩至正印十神吉凶;○为吉、●为凶,取用时以生扶我者(印、财)优先 |
| 日支吉凶断语 | 逐日支列出冲煞与断语,是本篇的**核心取用表**;◎为半吉半凶(须有制化),●为大凶(直忌),○为清吉 |
| 孤辰寡宿 / 箭刃 / 白虎天狗 / 反目杀 | 年命相关神煞,按年支起例;命中带者遇其日支则应,多与婚姻、产孕相关,须格外留意 |
| 月时吉凶 | 按月份与时辰列吉凶,为大吉月与吉时之依据;吉日配吉时方为上吉,不可只取日不讲时 |
八、实际操作步骤
| 步骤 | 操作 | 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一 | 定本命年命干支 | 以出生年立春前后为界换年,取该年干支 |
| 二 | 排四柱六神吉凶 | 以日干为我,看十神与年干的生克,生我扶我者为吉(印),我生者为泄(食伤)次之 |
| 三 | 定夫星、天嗣、胎元、命宫 | 四项俱为用事根本位,其中任一受冲则该日不宜取 |
| 四 | 按月份缩小范围 | 先取大利月、吉利月(本篇已列),再于该月内择日 |
| 五 | 逐日比对日支宜忌表 | 排除与胎元、命宫、夫星相冲之日,再排除犯三刑、三杀、反目者 |
| 六 | 定吉时并复核 | 按本篇月时吉凶取吉时,吉日配吉时;再复核是否犯孤辰寡宿、箭刃等年煞 |
以下为本页表格内容的补充说明(依传统命理择日通行理法整理)。
以上六节为择日方法与字段含义的补充说明,依传统命理择日通行理法整理,供查阅参考;表内吉凶断语与○●标注均录自原书表格,未作改动。实际用事仍须结合双方生辰与当年吉凶 Overall 综合权衡。